[摘要] “国家机关干部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如果到非国营企业任职,必须在离休退休满两年以后,并不能到原任职机关管辖行业的企业中任职。到企业任职以后,即不再享受国家规定的离休退休待遇。”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的硬性规定。
1月22日,记者登录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赫然发现一则发布于1月16日的通知通告——“关于吕梁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馨佳苑设计方案的公示”(吕住建规公示字201502号),其中称,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位于吕梁市区交通路北侧、新建南街东侧原五金厂院内吕梁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福馨佳苑总平面布置图、日照分析及立面效果图在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和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6日至2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建议表于2015年1月25日前传真至03588210642或发电子邮件至llsxjjxzspk@163.com,不予受理。
记者随即前往福馨佳苑小区项目所在地、原离石区五金厂现场采访。让记者大感意外的是,在其通知通告中明确提出的“在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和现场进行公示”,现场却看不到一点设计方案公示牌的影子。
这个公开设立售楼部4年之久,欺骗了众多购房者的没有任何手续的黑楼盘,4年之后突然发布的这个设计方案公示,为何在现场没有任何公示?记者拨打其公布的电话举报,但一直到公示期结束,该楼盘工地前也没有出现公示牌。
2月初,吕梁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针对网民举报作出了公开回应:“离石区福馨佳苑小区所涉原五金厂土地属国有土地,属吕梁市住建局管辖。经多方协调,开发商已同意退款,但因当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春节过后可全额退款。”
吕梁房管局的机关干部穆润平,在吕梁市住建局、吕梁市房管局等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间辗转腾挪,违法预售,不但没有遇到任何查处,还顺利“公示”,受损的是广大希望“居者有其屋”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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