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山西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 15日起执行

太原日报  2015-10-12 07:52

[摘要] 10月10日从山西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山西省决定在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的同时,一并降低非住宅转让手续费标准,自10月15日起执行。

10月10日从山西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山西省决定在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的同时,一并降低非住宅转让手续费标准,自10月15日起执行。

房屋交易手续费由经批准建立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房屋交易手续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和房屋租赁手续费。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过程中,除房屋转让手续费和房屋租赁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从10月15日起,我省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房屋租赁手续费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具体为:住宅类新建商品房转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转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元,上述费用均由转让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住宅类存量房转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元,非住宅类存量房转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上述费用交易双方各一半。住宅类房屋租赁每套100元;非住宅类房屋租赁,2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100元,2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含)的每宗200元,5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含)的每宗300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400元,上述费用由出租人交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赁手续费。

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应按照规定在交易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太原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