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布了新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通知,明确了
物业收费的构成、收费方式以及需公开的收费信息。新规强调,物业企业应通过明码标价、定期公示收入支出等方式,确保业主知情权,并严禁违规收费及强制捆绑服务。对于未入住或
空置房,鼓励各市制定差异化收费政策。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旨在维护
业主权益,规范物业收费。

山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新规,详细规范了物业费的构成、收费方式以及公示要求。新规中指出,物业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税费和合理利润,收费按照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特别提到,地下储藏间和车位不计入物业收费面积。此外,物业公司应提供免费出入证,对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并鼓励市政府制定针对空置房的差异化收费政策。通知明确,物业公司不得以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收费需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有效保护业主权益。长期以来,物业费问题一直是业主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一些不合理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的现象,让业主们颇为不满。这次山西省的通知,从多个层面详细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模式,尤其是对收费透明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物业企业需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这将大大增加收费透明度,减少纠纷发生。此外,新规还鼓励市级政府对空置房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这种因地制宜的做法或能更好地适应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但也需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确保政策执行不偏不倚。物业企业也需根据新规调整策略,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以赢得业主信任。对于业主而言,新规明确了收费的合法性,增加了监督的筹码,这不仅保护了自身利益,也促进了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