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拟支持购买新建
商品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
购房款。此举旨在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助力实现“住房梦”。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则有关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并向公众征求意见。此举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太原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帮助更多家庭实现“住房梦”。
根据通知内容,太原市的缴存职工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可用余额直接划转至购房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此项业务将首先在六城区范围内开通,随后逐步推广至太原市的三县一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被鼓励为购房职工提供便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顺利使用。
办理直付购房款的条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交相关证件和承诺书,缴存职工购买已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办理流程涉及审核登记、合同预网签和资金划转等环节,未完成预网签的需撤销审核登记。政策还规定,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直付购房款,且多位申请人中仅限一人及其配偶办理提取。
太原市推出的这一住房公积金新政,无疑是为广大购房者带来了福音。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最大的压力莫过于首付款的筹集,而此项政策可以直接动用公积金账户的可用余额支付购房款,极大地缓解了经济负担。同时,政策的逐步推广也显示了政府对于改善民生的决心和行动力。从操作流程来看,虽然需要一系列的审核和登记,但整体操作并不复杂,只需按照步骤进行即可。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资金压力常常让人望而却步,太原市的此项政策无疑为大家打了一剂强心针,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实现“安居梦”。然而,政策的出台也需要各方的配合,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和购房者的积极参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总之,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也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