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又开始了,太原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依据2023年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具体细节请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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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的朋友们,注意啦!每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又来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从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将进行年度调整。
具体来说,自2024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为202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再变更。此外,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则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年度内不再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5%、个人5%,也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单位可以在这一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同一比例,确定后本年度内不得变更。根据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110元,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7027元,最高月缴存额为6486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3243元。
各单位需要在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的需要从7月份开始补缴。
这个调整看似每年都会有,但对于广大职工和单位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直接关系到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而影响到未来购房贷款的额度和利率。其次,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调入的职工,这次调整尤其需要注意,以免因缴存时间和基数的不同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也是一次财务管理上的调整和优化机会,合理确定缴存比例不仅能保障职工权益,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企业的财务支出。总之,住房公积金的调整既是政策的体现,也是职工权益的保障,大家务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