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布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的通知》,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办理商转公等业务。
截止目前,太原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有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直属分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商转公贷款,费劲千辛万苦转过去,发现跟原来的还款额差不多,岂不是白费力气。首先先看一下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通过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住宅,且已取得房地产证)、保障性住房,尚未还清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哪几种情况不适合办理“商转公”贷款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对比一下个人贷款基准利率。举个例子,如果购房时恰好有机会享受了房贷优惠利率,与目前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相较,两者相差不多,就没有必要折腾商转公。
二、还要考虑原来商业贷款的剩余还款年限问题。还处于还款前期(如前两三年)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较为划算,已经是还款期限后期了,则不建议商转公。比如10年期限的商业贷款,在第六或第七年再转为公积金贷款就不太划算了,因为利息一般是在前几年已让银行差不多收完了。
三,如果准备在最近两三年间提前还清所有贷款,可以不用考虑再去办理商转公。因为在商转公的整个办理流程中,首先要按照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在这个过程中原贷款银行一般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因提前还款产生的罚息,加上赎楼过程中产生的担保费等费用,计算下来不一定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