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太原市张女士在绿地世纪城的停车场经历了两次车辆“蹦极”事件。张女士的车辆在升降停车位上,突然从一楼坠落到负一楼,这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去年的10月。张女士的车辆损失应由谁负责,还需要看她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的约定。

内容:
太原市的张女士近日在绿地世纪城的停车场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蹦极”。她的车辆停在升降停车位上时,突然从一楼直接坠落到负一楼,这让她吓得不轻。而更让人惊讶的是,这样的情况在去年的10月份就曾发生过。
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张女士仍感到心有余悸。她表示,当时维修工人在对上面一层的车位进行维修时,不知何故,他们操控了张女士的车位,导致链条突然断裂,车辆侧翻。没想到仅仅几个月后,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太原绿地世纪城将做出怎样的回复?然而,张女士的车辆损失,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据法律专家表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具体到张女士的情况,需要看她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协议中,是如何约定缴纳费用的。如果约定的是保管费,物业公司就应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要求去4S店修车的要求是合理的。
小编点评:
这起事件无疑给张女士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和经济压力,而对于绿地世纪城来说,也是一个严重的警告。作为物业公司,应该对自己管理的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的运行,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同时,也应该对租户的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障,当事故发生时,应该及时、公正地处理,承担应有的责任。
对于租户来说,也应该在签订协议时,仔细阅读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应该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有所了解,选择一个负责任、有保障的物业公司。
总的来说,这起事件对于所有的物业公司和租户来说,都是一个教训,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