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除了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从11月1日起,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根据最新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此外,太原市还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支付银行。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资金支付银行包括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太原市通过综合分析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现金净流量等指标,并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供需趋势进行研判,设立了四个级别的风险响应措施,以应对不同的流动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