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新措施。根据这些措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这一举措旨在为居民提供更加优惠和可承受的购房条件。
此外,太原市还出台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太原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将享受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这一政策将进一步鼓励居民进行房产置换,促进市场流动性和发展。
另外,根据新措施,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商业银行发放保函置换资金,前提是企业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的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30%。这一政策将帮助房地产企业更好地管理和运用资金,保证项目按时交付。
这些新措施的出台将为太原市的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政府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将有助于吸引更多购房者参与市场,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太原市将继续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购房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