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万柏林区政府了解到,为保障九院小区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农民平稳过渡,今年起将对九院小区采煤沉陷区已搬迁农民安置户进行临时救助,时间暂定为2年。
据了解,此次临时救助范围为九院小区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安置时所涉及的5个乡街、27个村已搬迁的农民安置户。临时救助申报采用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街审批、乡街统一发放的形式进行,60周岁以上农民安置户临时救助金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季度个月14日前发放上一季度的救助金;教育临时救助金每年发放一次,每年10月底前发放;因病致贫农民安置户临时救助金每年发放一次,次年元月底前发放。
据悉,60周岁到79周岁未纳入城乡居民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民安置户,每人每月临时救助30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临时救助400元;纳入城乡居民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民安置户,其保障金不足300元者,补足到每人每月300元;80周岁以上的其保障金不足400元者,补足到每人每月400元;九院移民搬迁小区中涉及的5个乡街、27个村已搬迁的农民安置户领取的低保金、退休金超过救助标准的农民安置户,不作为临时救助对象。
农民安置户中有子女上幼儿园的,按每生每年救助2000元;有子女在高中学校就读的,每生每年救助2000元;有子女在技校、大中专院校就读的,每生每年救助3000元;有子女在大学本科及以上院校就读的,每生每年救助4000元。因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诊疗费的农民安置户,纳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一年内超过1万元以上者按50%标准救助,救助金不超过5万元。此外,该区将根据采煤沉陷区九院小区移民搬迁农民安置户困难情况、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调整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