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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政:物业不干活?业主有权说“滚蛋”!

太原房达人2024-05-31 10:53:29来自北京市

摘要:

【山西新政:物业不干活?业主有权说“滚蛋”!】山西省启动整治物业服务专项行动,针对物业服务不到位和侵害业主利益等问题,出台相关规定,强化业主合法权益保护。依照《民法典》规定,业主可解除不履职的物业公司合同,并要求其退出。同时,对于违法违规物业企业,进行严格查处和信用信息公示。

正文:

在山西,如果你住的小区物业管理像“摆设”一样,不是不干活,就是干点儿不靠谱的事,那现在有解决办法了。省里刚刚开展了一场整治物业服务的专项行动,针对那些老是糊弄事、侵吞咱业主利益的物业公司,可以依法给它“下课”了。大家都知道,物业质量直接关系到咱们的居住体验,这次整治就是要让物业服务回归正轨,不好好干活的,咱们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正规程序来解除合作关系。

具体来说,这次整治的焦点是那些不遵守合同,不公开信息,不提供安全防范措施,或者是不负责任地移交物业管理职责的服务企业。还有,就是那些擅自用小区公共空间来做生意,不告诉大家收支情况,或者私自占据小区的公共收益的行为。住建部门会和各个市、县一起,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不改的,物业服务等级会被降级,并强制执行新的服务标准。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还是不改,业主们大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九百四十六、九百四十七、九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把它解雇掉,并做好后续的退出和移交工作。万一解雇了它还赖在不走,不交出物业管理的相关资料和设施,那就可以诉诸法律,住建部门会指导大家怎么走法律程序,并且还会让这些不靠谱的物业公司上“信用黑榜”。

小编点评:

物业服务质量好坏直接关乎着每个居民的日常生活,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够提升居住的幸福感。山西省此次的专项行动不仅仅是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一次整顿,更是在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撑腰。通过这样的行动,将能有效遏制物业服务企业的不当行为,推动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向上提升。依法解雇不尽职的物业企业,是对业主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同时也给予了物业企业必要的警醒和压力,促使其正视自身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期望通过这样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调节,能够让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给业主带来更加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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