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程度确定各买受人可请求履行合同的顺序,原则上,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优先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但在大部分“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多个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优先履行买卖合同。
本报读者王先生说:“前几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80%房款。后来我发现他又在去年卖给了另一家,另一家的买入价格比我买的时候高得多。我们都签订了正式有效的购房合同,而我的房子已经走到转移登记的程序,这种情况,房子到底该归谁?”
“一房多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就同一房屋先后与不同的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几份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于是,这套房该归哪个买受人便成为一个难题。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程度确定各买受人可请求履行合同的顺序,原则上,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优先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在上述案例中,该读者有权优先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
但在大部分“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多个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优先履行买卖合同。如果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又没有一位买受人合法占有房屋的情况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原因进行针对性判定。
太原热盘:华润·中海·凯旋门|融创·学府壹號院|泰禾金尊府|恒大御景湾|远大·凤玺湾|海尔国际广场
价格搜索:5千元以下|5千-7千|7千-9千|9千-1.1万|1.1万-1.5万
免费看房:全城免费接送,一对一专业讲解,无忧买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