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新通知——本月26日起,六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存量房(即二手房)买卖及其居间代理经纪活动,必须网签备案;旧版《存量房买卖合同》,作废!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新通知——
本月26日起,六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存量房(即二手房)买卖及其居间代理经纪活动,必须网签备案;旧版《存量房买卖合同》,作废!
“存量房买卖”是指——
已办理产权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后,所有权人再进行转让的房屋;
“居间代理经纪活动”是指——
方式
就备案方式,通知如下。
委托
存量房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交易的——
经纪机构,应当为委托双方提供网上签订《太原市存量房出售经纪委托协议》、《太原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及《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等服务,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自行
未通过经纪机构,自行完成存量房买卖交易的买卖双方——
可到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D区44号、45号窗口自行办理《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并到交易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要件
网签备案要件,具体如下。
买方
需提交材料——
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仅办理夫妻共同共有时提供);
其他必要补充材料。
卖方
需提交材料——
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仅房改房提供);
其他必要补充材料。
需提交材料——
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买方、卖方授权委托;
其他必要补充材料。
流程
网签备案流程,详解。
网签:售房人同委托的经纪机构网签《太原市存量房出售经纪委托协议》,签署正式版纸质合同;
备案:售房人同经纪机构持上述已签署协议及其它要件,到为民服务中心五楼D区合同备案科办理备案手续。
领取挂牌凭证:窗口人员核实房屋档案,确认房屋状况,为售房人及经纪机构发放挂牌凭证。
经纪
经纪成交网签备案流程——
网签: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由委托的经纪机构完成《太原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及《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工作,三方签署正式版纸质合同;
备案:经纪机构持已签署的上述合同及其它要件,到7至15号窗口排号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同时可一并办理房屋交易确认手续)。
自行
自行成交网签备案流程——
草签: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到为民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草签版)》并填写;
网签: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上述合同内容后,将草签合同提交到一楼D区44号、45号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将草签合同内容录入存量房备案系统,进行网签;
备案:买卖双方领取正式版《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签署后持合同及其他要件到7至15号窗口排号办理合同备案(同时可一并办理房屋交易确认手续)。
注意
买卖双方,注意以下事项。
售房人
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工作开展后,售房人委托经纪机构出售房屋应选择——
经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认证的、具备网签资格的经纪机构完成房源核验、挂牌出售、网上签约、提交合同备案等工作。
经纪机构应当——
与委托售房人网签备案《太原市存量房出售经纪委托协议》,并领取《太原市存量房委托出售挂牌凭证》。
购房人
在经纪机构选购房屋时,购房人应选择——
具有挂牌凭证的真实房源,并通过挂牌凭证号查询房屋状态。
经纪机构——
与售房人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为买卖双方网签备案《太原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及《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认证
12月12日起,经纪机构——
持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太原市经纪资质备案凭证;
营业场所相关证明;
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人员名单;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资格证书;
其他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入网经纪机构应——
如实提供出售委托协议、网上挂牌登记、经纪服务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上传备案信息,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
查处
就相关违法、违规,存量房买卖双方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对违法、违规经纪机构——
相关部门要严处并责令其整改,整改期间冻结其网上操作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记入该经纪机构和执业经纪人信用档案,公示曝光;情形严重的取消其入网资格!
依据、意义
上述通知强调——
“太原市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系统”,今年8月25日开始试运行;经论证,已具备正式启动条件!
根据——
住建部办公厅、山西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太原市房产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
意义——
规范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和房产经纪行为,建立公平、公正、安全、透明的买卖秩序,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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