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邻居家修的蓄水池 紧挨着自家的房子

山西晚报  2016-08-09 13:54

[摘要] 邻居之间,应该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邻居之间,应该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原告李,年过七旬,潞城市人。李与被告岳是东西院邻居关系。两家比邻而居多年。

2001年,李在自家院内西侧修建起二层楼房。去年,岳在自家院内东边挖了一个蓄水池。这个蓄水池离李家的楼房只有一米多远,长约3米、宽约2米、深约3到4米。对此,李多次提出过异议,岳却置之不理。这件事情,还经村委调解过,仍是没有结果。

李提起诉讼,要求岳立即填埋蓄水坑,不得随意蓄水,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万元、误工费2000元。李还提出,从岳蓄水之日起5年内,如自家墙体和地基出现的问题,均由岳全部承担。

案件立案后,法官为了查明事实,曾对蓄水坑进行实地测量。蓄水池紧贴岳东墙,南北2.7米,东西1.55米,深2.25米,水池南边距李的南房北墙1.14米,距李的北房南墙1.9米。蓄水池目前已蓄水。测量时,岳的妻子在场,并在测量记录上签字。

岳所修建的蓄水池,距李南北房均不足2米,且大能储存约9立方的水。因为蓄水池存在漏水的可能且位于地面下,所以原被告对该隐患均不可能及时观察,也不可能及时防止出现的漏水。也就是说,岳的行为已对李的建筑造成了潜在的危险。所以,应予消除。至于李主张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因缺乏证据支持,法院无法保障。

法院判决,岳将蓄水坑予以填埋,恢复原状,消除危险。驳回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报记者 郭卫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太原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