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已及时划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晨报讯 (记者乔建彬)7月4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太原市对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于6月30日完成。本次结息,共为太原市8959个单位109万余名职工结息3.528亿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
据了解,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结息工作后,利息已及时划入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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