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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典当行买房却遇到闹心事儿 既不能过户又不能退钱

山西晚报  2016-06-13 08:57

[摘要] 通过朋友的关系,太原市民陈芳(化名)买了一套中意的旧房子,按照当时商定的条件,双方同意先交一定数额的钱,然后给钥匙,等过了户再将尾款结清。按理说,这个交易办法比较靠谱,但近,陈芳拿着房子的钥匙,心中却是无比焦虑。

通过朋友的关系,太原市民陈芳(化名)买了一套中意的旧房子,按照当时商定的条件,双方同意先交一定数额的钱,然后给钥匙,等过了户再将尾款结清。按理说,这个交易办法比较靠谱,但近,陈芳拿着房子的钥匙,心中却是无比焦虑。

因为卖房子的不是户主,而是一家典当行。这套房子是典当行当回的,在过户的时候,找不到原户主,导致该房子目前暂时无法过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今,典当行里都有哪些物品抵押?市民在购买典当行当回来的物品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走访。

A 通过典当行买房却过不了户

2015年年底,陈芳通过朋友介绍,看中了典当行当回的一套旧房。陈芳说,这位朋友原来和她是一个单位的,比较熟悉,另外这位朋友和典当行的那个人也熟,所以当时就很放心地决定要买。在一番讨价还价后,商定房子总价17万元。双方决定,陈芳先交10万元,过了春节就着手办理过户手续,等过了户,陈芳再把尾款结清。

陈芳购买的旧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有两个大红本。交了10万元房款后,陈芳先拿到了其中一个大红本,为了让陈芳放心,典当行还将房子的钥匙也一并交给了陈芳。

按说拿着大红本,钥匙也在自己手里,陈芳该安安心心等通知去过户。可是,陈芳没想到,通过熟人介绍买房,却遇到了烦恼:房子一直过不了户。

陈芳给记者讲了问题所在。“买房的时候我也不懂,对方说放心吧,之前有好几家买的手续都办好了,我就相信人家了。可没想到,现在也过不了户。”陈芳说,这个房子计划是买给儿子的,当时痛快地掏了钱,就是看着对方是诚心想卖,可没想到却遇到了大麻烦。一直没有过户,陈芳和儿子找到典当行的负责人,但去了几次,都一直没有谈妥。几经考虑后,陈芳决定不买这套房子了。“他要是把10万元定金还给我,我当下就把钥匙给他。”陈芳说,但是,对方说这套房子有不少人想买,等卖出去了,再把她的10万元给她。可她不放心,所以没敢把钥匙交还典当行。如果典当行的人带人来看房,就跟陈芳联系,她去开门。

刚开始陈芳还配合着给开门,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但时间长了,房子也没卖出去,典当行也没通知她去过户,陈芳觉得这种做法不可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一说起这事,陈芳直叹气,直怪自己“啥也不懂”,轻信了朋友的话。更让陈芳郁闷的是,她去找那位朋友,结果那位朋友已经搬了家,电话也联系不上了。

B 签的合同居然错误频出

当时交10万元定金后,陈芳和典当行签订了一份合同。不过,签的合同却是“二手房买卖合同”,而且上面有几处书写错误的地方。

在这份合同书上,记者看到,第三条关于违约责任的注意事项,内容为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合同里的括号里,并不是写着几日,而是写着签合同当天的日期。

在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里写着:出卖方(甲方)陈芳 购买方(乙方)XX。

而合同的开头,陈芳是乙方。但这一条的内容,陈芳却成了甲方,乙方的名字成了开头的甲方,并且其中有一处的地址一栏,竟然写的是手机号。

看完这个合同,且先不说它是否有效,单是这两处内容,就已经是错误的,而稀里糊涂的陈芳竟然没有看出来,当初她压根儿就没有仔细阅读这份合同,是她儿子后来看合同的时候发现的问题。

C 典当行:做完公证就能过户

陈芳购买的这套房子,能否顺利过户?记者随后联系了典当行的那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这套房子的典当情况。

早在三四年前,房主来当这套房子,在规定的期限内,房主没有还钱,他们就收回了这套房子。陈芳决定购买这套房子时,知道这个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当初这套房子的大红本,他们都去房地局核实过,没有问题。现在暂时不能过户,他们也在积极想办法解决。原先,房主的电话还能打通,近多半年来,电话就无法接通了。另外,他们也咨询了律师,像这种情况需要去法院做公证。目前,他们已经委托了律师,正在处理。拿到公证书,证明这套房子归典当行,就可以过户了。

对于陈芳提出的退钱一事,这位负责人说,这也不是他一个人能说了算,需要典当行的几个负责人一起商量。

6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陈芳时,她说典当行还没有通知她去过户。

○延伸采访

关于典当行的那些事儿

典当物品主要有三类

6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大营盘的一家典当行。

现在人们都来当哪些物品呢?该典当行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主要以房产、汽车、民品(注:金银首饰)这三类为主。在典当行的柜台前,有典当和续当须知。

现在来典当的人多吗?李先生说,不少人对典当行的看法还停留在旧社会,而当今社会,如果家里有一些闲置物品,也会典当用来资金流通,到期再赎回去。

典当行都有哪些规矩呢?比如还不了钱的,会怎么办?除了收回东西,还有什么办法?李先生指着典当须知,上面详细列举了10条内容,有办理典当的注意事项、典当行收取的费用和利息以及续当和绝当的情况。

而绝当的物品(当期届满一定时间后,当户不赎回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典当行会进行出售。在典当行负责人李先生的朋友圈里,记者看到常有出售绝当的玉手镯、足金首饰等,没过多长时间,这些绝当物品就售出去了。

购买被当物品要注意啥

无论是当房产、当汽车还是当民品,都会有一系列需要提供的手续和证明,典当行要经过核实后,才能签订相关合同。

那么,对于没有还款,典当行收回的当物在出售时有哪些要求呢?在太原市民李先生开的典当行里,记者看到,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自行变卖,损溢自负;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依照双方事先约定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可向当户追索。

市民在典当行购买绝当物品时,比如房产、汽车等,也需要签专业的合同,而不是像陈芳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李先生让记者看了一份典当行的合同范本,如:货物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合同的甲方为典当行,乙方为当户。看到记者拍的陈芳所签合同的照片,李先生说:“典当行的规范合同不是这种的,怎么会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呢?”

“无论购买谁的房子,签合同时以及看大红本时,一定确定对方得是房主。”省城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曹先生说,像陈芳这件事,大红本上的名字不是卖主的名字,这样就没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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