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33”是指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按照改造村每个村民133平方米的安置用地计算出的城改用地范围。在城改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分村民回迁安置房和发展经济房,村民回迁安置房不得销售,只能用于安置拆迁后的村民。
太原市民曹先生致电本报咨询:
我在2010年购买了坞城南路荣军北街隶属于大吴村开发的臻观苑小区的一套住房。购买时售楼部工作人员宣称此项目为133工程,并且购房合同上写有给予办理大红本这一条。现在我已入住3年多时间,却没有任何办证的消息。臻观苑小区是否属于133工程?希望记者帮忙问问。
太原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133”是指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按照改造村每个村民133平方米的安置用地计算出的城改用地范围。在城改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分村民回迁安置房和发展经济房,村民回迁安置房不得销售,只能用于安置拆迁后的村民。另外不管普通商品房项目,还是城中村改造项目,都需要手续齐全才可以销售,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经与小店区城改办核实,臻观苑小区楼盘是小店区大吴村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大吴村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于2009年划定,该小区位于大吴村城改用地范围内,正在办理城改相关手续。建议广大市民在买房时,认准楼盘“五证”再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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