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太原市民阮先生致电本报称,2013年其在太原市大同路的路滨河城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无法按时向业主交付,今年7月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收房后,却被业主发现,该楼盘根本没有经过质量验收,对此,开发商却并不予处理,无奈之下业主寻求本报帮助。日前,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近日,太原市民阮先生致电本报称,2013年其在太原市大同路的路滨河城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无法按时向业主交付,今年7月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收房后,却被业主发现,该楼盘根本没有经过质量验收,对此,开发商却并不予处理,无奈之下业主寻求本报帮助。日前,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1房子迟交多半年,却没有验收合格证
一见到阮先生,他便向记者讲述了其所购小区所存在的问题。“房子迟交了多半年,以为可以入住了,却发现这房子连竣工验收的合格证都没有。”阮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滨河城小区的8号楼,属于小区新一批住房,由于老住户反映过小区同品牌电梯有“空坠”的问题,所以致使新住户对新房的质量都有着特别的关注。
阮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开发商交房通知来的很突然,所以自己和不少业主便向当地住建部门查询了资料,但查询后发现,该楼根本没有竣工验收合格证,与此同时,业主们还了解到,该楼在电梯和消防方面也没有经过验收。“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却说太原楼盘都是如此,要收房就交尾款,要不然就再继续等。”阮先生说,开发商如此强硬,主要是因为购房合同中对于交付的补偿只有万分之零点一,所以才说的如此轻松,按照补偿规则,每户业主每月仅有100余元的赔偿,远远低于自己承受的损失,加之大多业主签合同时根本不懂行业规则,所以才导致出现如此进退两难的窘境。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同阮先生一同来到山西佳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协商未果,业主将通过法律维权
记者同阮先生及相关业主来到山西佳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便得到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的答复。“不满意可以不接,等条件达到要求了再接房,赔偿就按照合同的条款赔付。”这位代经理说,对于业主所表示的担忧及赔偿问题,都按照签订的合同办理即可。
对此,业主们表示并不能接受,阮先生认为,开发商给予的赔偿远低于行业内的赔偿标准,每月补偿100余元是在当时自己不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时签订的,并不能满足自己所承受的损失。
经过几番协商,双方意见仍未达成一致,随后阮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而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由于开发商已经交付,已构成了违约,而随后开发商又存在强制交房的情况,即不满足交付条件而交付,所以已经是构成了根本违约,业主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赔偿,但由于合同中的赔付非常小,是在一个不合理的赔偿范围内的,所以此时,业主可以申请迟延履行金来补偿自己损失。”山西允哲律师事务所律师称。
对此,本报记者也将进一步跟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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