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小编从耿市长留言信箱中获悉,太原一购房者在2011年买了位于杏花岭区胜利街与解放路口往西300米的棕榈佳园商品房住宅小区,时至今日却一直没有开具首付款 ,只是拿收据作为障眼法,否认太原有开具 一说。
近日,小编从耿市长留言信箱中获悉,太原一购房者在2011年买了位于杏花岭区胜利街与解放路口往西300米的棕榈佳园商品房住宅小区,时至今日却一直没有开具首付款 ,只是拿收据作为障眼法,否认太原有开具 一说。现在,这位购房者在北京工作,由于要在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而北京提取公积金要求必须有首付款 ,否则无法提取。这让这位购房者犯了难。
让我们先看一下这位网友的心声: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2011年1月购买了杏花岭区棕榈佳园商品房一套,但开发商拒绝出具首付款 ,只给我开了一个统一收据,告知太原没有 这个说法。为此,我多次跟房地局、地税局(包括税务稽查)、开发商交涉,均无果。我在北京工作,公积金也交在北京,北京提取公积金要求必须有首付款 ,否则无法提取。目前我媳妇在家待业,为凑首付还欠了一身债务,如果公积金取不出来,经济压力实在太大,希望领导能帮忙协调此事,万分感谢!
太原市人民 办公厅做出了如下回复:
热心网友您好!
首先 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市地税局核实,请您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直接向地税部门投诉,地税部门会 时间督促开发商尽快为您开具 。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从太原 办公厅的回复中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所说的“没有 ”的说辞不攻自破,同时也告知各位购房者,以后如有此情况,可进行举报。小编也在此提醒各位,房屋属于不动产,在您签署了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备了案之后,开发商理应给您打出“销售不动产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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