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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商品房预售合同加印“已备案”防风险标识

燕赵都市报  作者:卢玉辉  2015-07-07 13:35

[摘要] 本报邢台(楼盘)电(记者卢玉辉)近日,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 升级了市区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备案系统,此后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约购买期房时,将会拿到首页右上角有“已备案”字样并带有防伪码的蓝色机打《商品房买卖合同》。此举目的在于方便群众直观判别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备案,有效防范“一房二卖”,此举在全国属首创。

本报邢台(楼盘)电(记者卢玉辉)近日,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 升级了市区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备案系统,此后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约购买期房时,将会拿到首页右上角有“已备案”字样并带有防伪码的蓝色机打《商品房买卖合同》。此举目的在于方便群众直观判别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备案,有效防范“一房二卖”,此举在属首创。

据悉,根据国家规定,购房人和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须在房地产交易 登记备案。合同备案后,可有效防范“一房二卖”,确保房款纳入 账户,专款用于工程建设。

该项举措实行前,邢台市民拿到正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还需专门到邢台房地产交易 或登录邢台房管局网站查询,才能确定开发企业是否已登记备案。为方便群众可以快速判别合同是否已备案,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 在原有设定防伪码的基础上,通过升级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利用系统监控开发企业售房签约终端,对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加印“已备案”字样,使购房群众在拿到合同时就可直接判别合同是否备案。

在今年6月后,邢台市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是蓝色机打的,并且首页右上角带有防伪码和“已备案”字样,才能保障房屋买卖交易的合法性和 性。如缺少任意一种,表明开发企业没有履行购房款 和合同备案的义务,可能会产生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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