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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百万房产保18万债权 她咋想的? 原是为赖账 和儿子导演出假官司

扬州新闻网-扬州晚报  作者:刘娟  2015-06-04 13:15

[摘要] 离婚两年后,宝应女子林萍被前夫告上法庭。庭审中,她为了保住18万债权,竟同意把价值百万元的房屋过户给前夫。是数学不好,还是另有企图?近日,宝应县检察院介入调查后查清真相—原来她是为了转移财产,才和儿子自导自演了这出假诉讼。

离婚两年后,宝应女子林萍被前夫告上法庭。庭审中,她为了保住18万债权,竟同意把价值百万元的房屋过户给前夫。是数学不好,还是另有企图?近日,宝应县检察院介入调查后查清真相—原来她是为了转移财产,才和儿子自导自演了这出假诉讼。

借了21万,女“老赖”不还

2012年11月至12月,宝应居民周先生先后借给宝应女子林萍共计21.8万元。在借条中,林萍向周先生保证,将在6个月内把两笔借款全部还清。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后,林萍却只字不提还钱的事。

2013年9月,在多次索要未果后,周先生把林萍诉至法院。宝应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林萍支付周先生21.8万元借款。

原本,周先生以为这张判决下发后,21.8万元就能要回来了。但他没想到,判决生效后,林萍却以无能力偿还为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周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宝应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林萍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时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周先生不甘心,开始四处打听林萍的财产情况。其间,他了解到,林萍名下曾有一套房屋,价值100万元左右。但在2013年7月,这套房屋被过户到了她前夫名下。

林萍早在2011年5月就和前夫协议离婚了,为何两年后才分割财产?周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他怀疑,林萍和前夫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规避执行。

她咋用百万房产保18万元?

3月2日,周先生把这一情况反映至宝应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经查,林萍今年50出头。2011年5月10日,她和丈夫老梁协议离婚。由于两人的儿子小梁已成年,在协议中,双方对财产进行了明确约定,家中房产归林萍所有,宅基地归老梁所有,婚后双方的9万元债务由林萍承担,两人无债权。

但是,2013年4月,老梁突然把林萍告到法院。理由是,林萍在离婚时,隐瞒了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18万元的债权,请求法院依法为两人分割该债权。

到法院送达诉状的,是老梁的代理人—儿子小梁。在法院接收该诉状时,小梁向法官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几天后,法院受理该案,后开庭审理。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林萍同意把名下的房产转给老梁,18万元的债权仍然归林萍所有。2013年7月26日,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

查到这里,检察官认为,用100多万元房屋来保住18万元债权,明显是因小失大,违背常理。那么,这起诉讼中有什么猫腻吗?

为保房产,她竟策划假官司

通过翻阅该案卷宗,检察官发现,这18万元的债权,由两张借条组成,债权人都是林萍,借款人分别为小乔和阿文,时间分别是2010年11月28日和2011年5月6日。检察官调查发现,小乔和阿文都是小梁的同事。

5月11日,检察官找到小乔和阿文,然而,一看到借条,两人都一头雾水,均表示没有向林萍借过钱,借条上的字和签名也不是两人所写。

两天后,检察官在对小梁进行调查时,小梁承认,这两张借条都是母亲林萍给他的,目的是让他以老梁的名义,用这两张借条到法院起诉她,以便把她名下的房产转移到老梁名下。

近日,宝应县检察院在查明真相后,向宝应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撤销老梁和林萍诉讼中的调解书,对该案进行再审。(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丁欣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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