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楼市快讯 > 正文

依照条例整治柴泊湖 房主无法再坐拥湖景房

长江日报  2015-05-18 14:53

[摘要] 新洲阳逻天琴湾小区业主遇难题

新洲阳逻天琴湾小区业主遇难题

家在湖岸边,坐在家里就可钓鱼,旁边还是所学校,既是湖景房又是,这样的楼盘当然比同区楼盘价格要高,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天琴湾小区就是这样的一个楼盘。该小区沿着柴泊湖修建,开发商还在湖中建了亲水平台、栈道和凉亭,湖岸线成了小区的天然屏障。

不过,近日,该小区业主称:听说治理柴泊湖,要在湖周围修建排污设施,并且修建环湖路,这样道路就要从天琴湾小区内穿过,原来的湖景房就成了马路房,环湖路和小区间还要建围墙,小区业主也不能自由出入湖边了。

这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故事?近日,记者前往阳逻进行调查。

卖房买房

只为一池湖水

11日,记者来到阳逻柴泊湖边,湖水虽污染严重,但湖边的绿色,水中不时起跳的鱼儿,还是让人感到湖光山色的美,只是湖泊周围林立的楼盘就像一个个栅栏挡住了湖水的美丽,天琴湾小区就是这众多楼盘中的一个。

天琴湾小区38栋业主李爱华告诉记者,小区2007年开始施工,他2010年购买的小区38栋楼,这栋楼只有5层,紧挨着柴泊湖,环境非常好,小区和湖岸完全是接触,从小区里可直接到湖边,开发商还在湖边修了栈道,在湖中修了亲水平台和凉亭。

“我就是看中湖才买的房。”李爱华说,当年看到天琴湾宣传单上,一个男子拿着钓鱼竿在湖边钓鱼,配上“汉口东半岛湖先生的风光建筑”文字,一下子吸引他想买这个房,到现场一看,果然房子近得甚至可以坐在露台上钓鱼。

李爱华说,当时的房价是4800元/平方米,比周围楼盘贵1000多元,他还是购买了38栋的5楼,这栋楼是离湖边近的,他将武昌南湖的一套房屋出售后才购买了这套房。

当天,记者在阳逻采访时,很多住在中心城区的业主都是因为天琴湾小区是湖景房,并且附近就是新洲三中,如此好的位置才让他们从城区搬到郊区。

管委会通告

让业主寝食难安

今年4月22日,阳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天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联合贴了一张《关于建设柴泊湖环湖截污及道路工程事宜的通告》,打破了小区的宁静。

李爱华说,开发区要做排污设施,还要修建环湖路,这条路将从小区内穿过,这不仅要拆除小区绿化、湖边栈道、亲水平台和凉亭,还将彻底改变小区的环境,马路一修,他们的房子就不再是湖景房而成了马路房,高价买的房屋,住了才5年,环境彻底改变,房屋不仅不能,住着也不舒心了。

“房屋离湖这样近怎么修路?”李爱华说,他们小区有7栋楼离湖岸近,38栋和36栋尤其近,近距离只有4.8米,如果不拆除房屋,就得填湖,不然这样窄的地方根本无法修路,而填湖显然违法。

李爱华说,柴泊湖的确属于全体阳逻人,不该被一个小区占有,现在其他人进来的确不方便,门口有保安,如此规划也是存在问题,但他们购买的是合法小区,都办了两证的。“污染问题是该治理,可这个责任不应该由业主来承担”。

记者从公告上看到,柴泊湖环湖截污工程以道路为主体,以雨污水排放管网和沿线景观为支撑,构建集交通、景观、环境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环湖通道。全长8公里,红线宽度20米,为城市二级支路和二级次干道。

天琴湾小区

建筑“合法”越红线

经阳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安排,记者见到了负责道路施工的阳逻经济开发区建发公司总经理屈爱斌,他介绍,柴泊湖污染严重,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启动柴泊湖截污及道路工程,将在柴泊湖环湖修建排污管道,使污水不直接流经柴泊胡,而是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修建环湖路这些工程都是按相关规定实施。

“道路确实需要占用天琴湾部分绿地。”屈爱斌说,部分道路是机动车道,部分是步行道,只走行人和电瓶车,天琴湾小区里就是步行道,并且修建透视式围墙既确保小区安全也不影响业主观赏湖景,因该小区房屋和绿化等设施离湖岸太近,在修建步行道时会占用小区土地,大概占用1平方左右。

屈爱斌还称,小区里有很多绿地已越过了规划红线,只不过这些问题已成事实,小区业主也都取得合法证件。他们经过法律咨询后得知,修路要想占用这些土地,只能和业主沟通。目前,他们正在和业主委员会沟通,还会对小区业主进行200多万的补偿。

屈爱斌说,天琴湾小区修建时间较早,当年对湖泊的保护不细,才造成现在这种局面,按新湖泊保护条例,天琴湾小区一些楼房都该拆除,现在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将步行道收窄,只修建6到8米宽,不够的地方将在湖中架设桥梁来解决,不存在填湖。

柴泊湖

治理遇尴尬

记者调查时发现,新洲阳逻柴泊湖长期受到污染,水质已从四类下降到五类,周边楼盘林立,大家的湖泊成了少数小区的私家花园,而一些开发商正打着湖景房的招牌获取巨大利益。去年,新洲区相关部门已分别拆除了2处位于阳逻柴泊湖沿岸违法建设,涉及用地面积9708平方米。而管理部门对以前的楼盘给出的理由就是当年法律不健全,现在法律规范了,执法力度也大了,对湖泊的保护才更有力度。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获悉,《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2012年10月1日实施,是湖北首部湖泊保护法规,其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设计洪水位以外不少于50米的区域划为湖泊保护区。在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而在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湖泊水域线为湖泊高控制水位;湖泊绿化用地线以湖泊水域线为基线,向外延伸不少于30米,根据这个规定,建筑物不能修建湖泊绿化用地线以内,天琴湾小区有的房屋离湖岸只有4.8米,亲水平台和栈道都修到了湖中,显然违规。

细则还规定,在湖泊周边从事建设活动,应留出湖泊的公共进出通道,不得影响湖泊的社会公共使用功能,天琴湾小区有湖岸线500多米长,两边被围墙挡住,进出有保安把守,外人不得进入,影响了社会公共使用功能,显然也违规。

目前,阳逻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正在和天琴湾小区业主沟通,寻找好的解决办法。

天琴湾小区楼房建到了湖边,亲水平台建在湖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太原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