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山西省调整工资标准 一类不得低于1620元

太原日报  2015-05-16 08:15

[摘要] 依据国家、省工资规定相关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5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我省工资标准的通知》。

依据国家、省工资规定相关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5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我省工资标准的通知》。

具体调整标准为:提高工资标准,将现行月工资标准由一类1450元、二类1350元、三类1250元、四类1150元,依次调整为1620元、1520元、1420元、1320元。同时,相应提高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9.3元、二类8.7元、三类8.2元、四类7.6元;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7.7元、二类16.6元、三类15.6元、四类14.5元;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晋城市阳城县工资标准上调两个类别,其余县(市、区)类别不变。

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根据调整后的工资标准,我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为一类,调整后月工资标准为1620元,全日制工资标准为9.3元,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17.7元;清徐县为二类,调整后月工资标准为1520元,全日制工资标准为8.7元,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16.6元;阳曲县为三类,调整后月工资标准为1420元,全日制工资标准为8.2元,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15.6元;娄烦县为四类,调整后月工资标准为1320元,全日制工资标准为7.6元,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14.5元。

新的工资标准自5月1日起实行。

标签:工资标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太原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