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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预售许可证 别付预售购房款

房天下  2015-04-15 11:38

[摘要] 房屋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存在许多可变因素。购房时,一定要查验开发企业有没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预售许可证。

现在买房要擦亮眼睛。很多购房者都会遇到这样 的情况:看中一个楼盘后,开发商往往要求支付了几万元的预售购房款,也就是所谓的押金。说交了押金才能排号,开盘时按号选房,交了押金还可以享受购房折扣。但是往往在交了押金以后就没下文了。很多购房者在交了押金一年或者几年后房子还没有开工。也有人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款,但总是被各种理由搪塞,后来才发现开发商一直都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据了解,不少房地产开发商购房人签订合同时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常被冠以定金、押金等名义。对此,市房管局明确表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楼盘是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者定金、押金的。按照《太原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收取定金、预付款、吸纳会员、发放VIP卡等方式变相销售。违反规定的,房管部门将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切不可轻信开发商的宣传而购买无证商品房。房屋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存在许多可变因素。购房时,一定要查验开发企业有没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预售许可证。可登录太原市房产信息网查询楼盘预售许可证的发放情况。不要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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