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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买新房拿钥匙 哪些钱不该交

山西晚报  2015-04-01 08:53

[摘要] 那么,“交房前到底该缴纳哪些费用呢?缴纳的依据又是什么?”带着杨先生等业主的问题,记者与省市物价部门取得了联系。太原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山水庭院小区的情况,太原市物价部门已介入。

日前,太原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3·15维权”栏目,反映自己在买房过程中的一件闹心事。

太原交房

满心欢喜等着交房“天价钥匙”吓一跳

2013年5月,杨先生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山水庭院小区买了一套57平方米的商品房。2014年12月,开发商通知杨先生于2015年1月1日交房并领钥匙。然而,杨先生到了物业却没有顺利拿到钥匙。等待他的,是物业出具的一沓缴款收据。“先把这些费用交了,才能交房、拿钥匙。”物业工作人员称。杨先生接过收据一算,装修保证金、水泵二次加压费、有线初装费等18项费用,加在一起有两万多元。面对高昂的“交房费”杨先生心生疑惑,“这些费用都是怎么算的,哪些是合理合法的?为啥买房的时候没人告诉我,在交房的时候还要交这么多费呢?”

杨先生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来太原几年了,一直租房住。“每个月1200元的房租,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实在没办法,我只能先去物业把钱交了,拿上钥匙。”收据显示,杨先生于3月17日缴费并领取了钥匙。这些费用明细分列在7张收据中,其中包括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智能监控费、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以及燃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等18项,共计21000余元。

收费标准是什么开发商物业踢皮球

“这些钱都是按什么标准收的?为什么买房的时候没说?”杨先生透露,和他一样,小区不少业主也有着同样的困惑。

随后,记者与小区其他居民取得了联系。一位张姓业主称,不少业主都为开发商列出的这份“交房费”心存疑虑。目前已有60多户居民参与组建了一个QQ群,“大家都想搞明白,这些钱缴纳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张姓业主说。另一位业主侯女士称,“为了把事情搞清楚,我们业主代表多次和开发商及物业交涉过,但每次他们互相踢皮球,搞得我们也很无奈。”

对此,记者首先与山水庭院小区物业——太原市鑫源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方称,关于物业收取的这些费用,每一笔均有明确的收取理由。一位高姓物业经理说,所有收取的费用都和开发商沟通过,至于收取依据,则需要问开发商,但他拒绝提供开发商的联系方式。

记者拨打杨先生购房合同开发商的手机,但一直提示用户已关机。

物业收费有标准部分可合并或免除

那么,“交房前到底该缴纳哪些费用呢?缴纳的依据又是什么?”带着杨先生等业主的问题,记者与省市物价部门取得了联系。太原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山水庭院小区的情况,太原市物价部门已介入。

协调结果如下:在这18项费用中,物业服务费、电梯费、水泵二次加压费、装修保证金、预收水费及暖气费,业主正常缴纳无异议;取消智能监控费的依据是,凡小区物业等级达到相应级别标准的,均应具备一定的硬件标准,其中就包括智能监控设备。因此,“智能监控运行维护费”理应包含在商品房价中;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装修期间垃圾清运费、装修期间管理费3项费用依据现行标准合并为装修管理费,且原先的装修期间垃圾清运及装修期管理费不再按户缴纳,与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合并之后,统一按照9.6元/平方米缴纳。对于燃气费(初装)、有线初装费这两项费用,按照我省目前的现行标准,开发商若在交房时收取,应该在当时的购房合同中明确标示出来。

业主们对这一处理办法并不满意。以杨先生为代表的业主们表示,即使除去这“免征收”的4项,开发商并不能为每项费用的收取找出合理的收取依据或标准。以“燃气工程费”和“有线初装费”为例,这两项高达6200元的明细,其征收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同时,业主们还提出:由物业代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登记费、工本费、测绘费、(代收)交易手续费、契税费用,是否可由业主直接交由相关税务部门,而不经过物业这一中间环节。

○权威解答

交房时需另缴的费用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示

对此,山西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新房交房收取费用问题,我省目前现行的收费标准按照2010年出台的“晋价服字【2010】92号”文件执行,明确商品房中供气、供暖、有线电视等配套建设费用,应包含在住房价格中,没包含在住房价格中的,以及由于特殊原因没有计入住房成本的煤气工程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应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也就是说开发商前期收取的费用都应包含在住房价格中,如需再收取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写出,需要明码标价,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示约定,则不能收取。

在杨先生提供的这份购房合同中,记者发现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中,明确了出卖人承诺:“电话、有线电视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敷设到位;燃气路线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安装完毕。”然而,对于额外收取费用,该合同并未作明示约定。

对于杨先生的遭遇,这位工作人员建议:杨先生及其他住户可带上相关合同及收据,到太原市物价局一楼12358举报中心进行登记处理。物价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方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同时,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看清合同中的条款,双方尽可能提前就合同涉及的问题沟通清楚,同时保存好相关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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