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太原市政府出台【并政发19号文】,对拆迁补偿安置作了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有拆迁货币、房屋安置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合法宅基地上的二层及以下建筑,高补市场评估价的1.2倍。按宅基地面积补偿为1:1.6。其次是融资难。此外,还有城中村改造投资大、周期长等多个因素。
截至记者发稿,共有8个城中村与12家房企达成合作意向。
具体合作名单
●小井峪村:与山西兰花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后北屯村:与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博雅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达成合作意向
●南上庄村:与山西远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下元村:与南海集团、山西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山西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家房地产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南寒村:与山西融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东社村:与太原市国投达成合作意向
●黄坡村:与山西厚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大王村:与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房地产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城中村改造
1拆迁补偿
问:从来讲城中村改造都是一个难题,太原市城中村改造难在哪里?
答:首先是拆迁难,核心问题还是拆迁补偿。个别村民脱离实际漫天要价,让所有涉及拆迁的居民有了更高的心理期许。2008年,太原市政府出台【并政发19号文】,对拆迁补偿安置作了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有拆迁货币、房屋安置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合法宅基地上的二层及以下建筑,高补市场评估价的1.2倍。按宅基地面积补偿为1:1.6。其次是融资难。此外,还有城中村改造投资大、周期长等多个因素。
2优惠政策
问:除了拆迁,就是招商引资。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太原市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总结起来大概有四大项:
首先是“133”,很多人不明白什么是“133”,通过改造每个村民给你133平方米面积的优惠政策,在是高的。2004年,《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政发〔2004〕29号)首先提出“133”,在人均土地用地指标一栏中规定“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在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居住、公共设施、预留生产发展用地、道路交通、绿化等用地。”
其次,土地出让金返还,这个政策在也是较为优惠的。
第三,为了支持城中村改造,政府给予了规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在一些规划指标的控制上,也充分考虑实际,放宽个别规划指标要求。
第四,优先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跟进,城中村“改”到哪,基础设施就配备到哪儿。
3改造程序
问:城中村改造的程序是什么?
答:首先,改造村应先摸清村里的各种底数,比如人口、土地、建筑物等。
其次,进行改造测算,有了“家底”和“账本”,才能做到改造心中有数。
第三,要做方案,包括有区域产业发展思路在内的规划方案、拆迁补偿方案等。
第四,确定改造模式,选择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企业合作改造。
第五,宣传发动,实施拆除,并同步办理手续,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启动回迁安置房建设。
4实现目标
问:完成哪些任务,就实现了彻底改造?
答:村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社区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转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城中村转为城市的现代化文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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