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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的概念、发展和战略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7-18 11:54



城市群的概念

所谓城市群是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两个(有少数的城市群是多核心的例外)特大城市(小型的城市群为大城市)为中心,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加强,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城市群是相对独立的城市群落集合体,是这些城市城际关系的总和。城市群的规模有一定的大小,都有其核心城市,一般为一个核心城市,有的为两个,极少数的为三四个,核心城市一般为特大城市,有的为超大城市或大城市。

城市群(又称城市带、城市圈、都市群或都市圈等)指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周围辐射构成城市的集合。城市群的特点反映在经济紧密联系、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交通与社会生活、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相互影响。由多个城市群或单个大的城市群即可构成经济圈。

中文“城市群”(城市圈)为中国大陆地区自1990年代以后常用的地域经济用语,1994年5月版《结构论》(上海、北京图书馆,1991-1993年曾邦哲论文集)用了“城市群”来分析大河流域与湖泊、海岸交汇区域形成的亚文化圈城市网络,提出长江、黄河的上、中、下游城市群,美国的东西海岸线、五湖区与密西西比河流域,以及欧洲的城市群与著名大学网络等地缘文化学。之前常直接借用日文“都市圈”(都市群)来表示同一概念,日文“都市圈”即英文Metropolitan Coordinating Region之含义,北美地区的Metropolitan Area,中文译作“大都会”或“都会区”,概念上和“都市圈”“城市圈”表示的意义相同或相近。

城市群是在城镇化过程中,在特定的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域空间里,以区域网络化组织为纽带,由若干个密集分布的不同等级的城市及其腹地通过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城市-区域系统。城市群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生产要素逐步优化组合的产物,每个城市群一般以一个或两个(有少数的城市群是多核心的例外)经济比较发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由若干个空间距离较近、经济联系密切、功能互补、等级有序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发展城市群可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同时促进城市群内部各城市自身的发展。

对城市群概念的表述学者们并不一致,但认识在渐趋一致,即城市群是有很多城市组成的,彼此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共同对区域发展产生影响。城市群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区域空间形态的高级现象,能够产生巨大的集聚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之一。

城市群病与应对措施

要使城市有较强的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其城区人口规模应在200万以上(才能以合理的税费,提供较好的公共服务,否则服务不足或腐败;这也正是人们都涌向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的根源),是300万以上(才能支撑较发达的公共交通业,比如地铁和航空等)。但城区人口超过1600万人口时,会有较严重的城市病;城市群的人口超过5000万时(200公里范围内),也会有较严重的城市群病,尤其是环境问题(城市废弃物难以就近消纳)和交通问题等。

中国有13亿人口,至少将会有10亿城镇人口,只有均衡布局更多的大都市区(中心城市200-1600万人口,200公里范围内1000-5000万人口),建设更多(50个左右)的大都市区(可增设新省或直辖市),才能使中国的人口相对均衡分布,使城镇废弃物就近消纳(200公里内),并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与城市病的矛盾。

较合理的城市布局与交通干线图

“城”辐射带动“镇”的合理半径以不大于200公里为宜(方便乡镇(或城区)人员到城区(或乡镇)办事能当天来回);所以,现有特大城市(特别是省会)200公里之外,如果有较大的区域(3万平方公里以上)和较多人口(1000万以上/容易培育200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市),均应培育新的中心城市(比如增设为新省的省会、建设交通干线枢纽(尤其是是高铁)、建设综合性的研究型大学等),以实现城镇的均衡合理分布,从根本上防止的人口只集聚在现有的省会或直辖市(使城市病和城市群越来越严重)。其中,以徐州、宜昌、赣州、桂林和宜宾等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均是培育新的大都市区的理想区域。

另外,要使“中心镇(县城)”能有效带动全县乡村,“中心镇(县城)”到县域边界以20—30公里(公交的合理距离)为宜。



 



城市群的形成

城市群的出现是一个历史过程。城市是一个区域的中心,通过极化效应集中了大量的产业和人口,获得快速的发展。随着规模的扩大,实力的增强,对周边区域产生辐射带动效应。形成一个又一个城市圈或都市圈。伴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际之间交通条件的改善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出现,相邻城市辐射的区域不断接近并有部分重合,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相互影响越来越大,就可以认为形成了城市群。

城市群的分类

按规模和层次分类

城市群按规模和层次可以划分为超级城市群(城市群、特级城市群、超大城市群,一般为城市带,例如长江城市带)、一级城市群(大型城市群,例如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和中国的长三角城市群)、二级城市群(中型城市群,例如川西城市群)和三级城市群(小型城市群,例如川南城市群)等。

几个三级城市群构成一个二级城市群,几个二级城市群构成一个一级城市群;或者说一个一级城市群可以包含几个二级城市群,一个二级城市群可以包含几个三级城市群。例如,长江城市带是个超级城市群,它以长江水系和长江流域为依托,以长江航道及其沿江各大港口与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线为纽带和网络,包含了长江上游城市群(四川盆地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城市群等)和长江下游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等);

四川盆地城市群是个一级城市群,它包含了渝蓉城市群、川西二级城市群和川中北二级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由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6市组成,是中国与东盟之间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经济板块,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按形态和结构分类

城市群按形态和结构可以分为星系城市群(一般为单核城市群,例如武汉城市群)、带状城市群(又叫城市带,可以是单核城市群,例如川西城市群;也可以是双核城市群,例如成渝城市群)、扇形城市群(一般为单核城市群,例如川中北城市群)、葡萄串城市群(例如杭州湾城市群)等,这些城市群其中又有单核城市群(例如川西城市群)、双核城市群(例如渝蓉城市群)和多核城市群(例如川南城市群)。

城市群的分布

世界七大城市群

在世界范围内已形成著名的七大城市群: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以芝加哥为中心的北美五大湖城市群、以东京为中心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以伦敦为中心的英国城市群、以巴黎为中心的欧洲西北部城市群、以上海为中心的中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香港为中心的中国珠江三角洲城市群。[6]

中国四大城市群

我国公认的四大城市群是: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今后将形成十大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 、辽中南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巴蜀(重庆、四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等。



 



中国城市群国情

以千年之交为界标――这一年中国城市化水平达到36.0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800美元,两项指标均表明中国城市化已驶上快车道,作为城市群基础的大城市在我国城市中异军突起、势不可挡。据建设部发布的数据,从1978年至2003年,中国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从13个增加到49个,50万至100万人的大城市从27个增加到78个。与此同时,在2002年一份关于“大上海国际都市圈”研究报告中,首次提出中国要走“以大城市为主的城市化发展道路”。以大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战略规划为象征,我国开始逐渐融入全球性的都市化进程。

此外,在中国城市群研究和现实中,有一个具有“准城市群”内涵的概念必须给予重视,这就是在当下几乎和城市群一样随处可见的“经济区”。国家批准的经济区在数量上已相当可观,它们基本上是以数量不等的城市为主体框架,从长远看,这些经济区必定要选择城市群的发展模式。因而,由国家相关部委批准建立的经济区,也包括以进入国家战略为目的的部分省部级城市群或经济区,均应纳入我国城市群研究的范围内。

中国城市群发展战略

① 城市群具有不同于都市区(圈)的形态和特性

城市群是指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布局不同数量和规模的城市而形成的空间布局形态和城市化载体;都市区(圈)则是指依托和围绕特大城市与周边不同数量和规模的城市而形成的空间布局形态和城市化载体。两者主要区别在于,都市区(圈)内部特大城市保持多方面的垄断地位,周边其他城市具有更强的依赖性和附属性;而一般的城市群内部不同城市具有各自的功能分工,保持相互间影响和联系,呈现出各自相对的独立性。

都市区(圈)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城市群,不能把都市区(圈)作为城市群的全部和主体。我国具备都市区(圈)特性的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及周边城市,基于我国人口规模大、城市数量多、城镇化速度快的基本国情,今后更需要重视和发展的应该是依托一定空间范围内条件优良、数量众多的大中城市共同形成的城市群来实现推进城镇化发展的任务。

② 城市群发展形成受地理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城市群由于具有不同的空间范围和城市数量,因而形成不同规模大小的城市群。从理论上讲,一定空间范围内分布有超过3个以上城市就形成城市群,但是在实践中能否成为城市群的关键是在多大的空间范围内和城市间的联系程度如何。城市群的空间范围和城市数量没有固定的模式和要求,适度的空间范围和城市数量对于城市群内部分工和功能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城市群的空间范围、城市数量和发展形成主要受到地理条件、区位交通、经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地势地貌条件越平坦、区位交通状况越优良、经济发展水平越发达,则城市群的空间范围越大、城市数量越多、城市群越容易发展形成。基于这一分析,我国的城市群在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空间范围更大、城市数量更多、更能够发展形成。不同规模城市群由于地理、区位、交通以及辐射集聚能力的差异,保持相应的城市间距离。

③ 核心和实质在于城市间的紧密联系和协同互动

城市群不是若干城市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自然布局和简单组合,城市群能够成“群”的关键在于城市间的紧密联系和协同互动,促进城市间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关联配套、公共服务均等,充分发挥城市群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

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影响因素:一是城市间的行政区划分割因素,如果不打破城市间的封锁、壁垒和保护,就难以实现城市间的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高效配置。

二是城市自身的规模和功能大小因素,城市群的形成首先对于内部城市的规模、功能、城镇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严格的要求,只有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才有可能朝着城市群方向发展。城市群的形成发展不可能遍地开花。

三是城市群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因素,城市群的培育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土地、水、环境容量等资源环境承载要素,依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来确定城市群是否适合建设以及建设城市群的人口规模、产业选择和城市数量。

④ 依托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群布局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群逐步成为支撑和带动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和形式,但是城市群的发展和形成又需要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条件的支持和配套,不可能短时间内全面铺开,数量和规模也不可能过多过大,因此,需要根据我国各地区和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托各级各类空间性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不同类型重点城市群的布局和建设。

首先,依托宏观尺度和战略层面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土规划,主要考虑在主体功能作为重点开发的区域和资源环境禀赋较好、承载能力较强的国土空间,合理规划布局城市群的数量、规模和类型。

第二,依托中观尺度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论证分析各城市发展的规模和潜力、城镇等级结构和数量,确定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的合理边界,科学评估城市群建设的可能性和规模大小。

第三,依托相对微观尺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城市群土地利用结构和潜力,确保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分布,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和增量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和效益。

⑤ 加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和创新

城市群的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和合理引导,既不能盲目求快求大导致重复建设和一哄而上,也不能消极无为放任自流丧失发展机遇,需要进行大胆的配套体制机制探索。

一是可以率先确定一批最有潜力和特色的重点城市群作为体制改革的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城市群健康发展的分层分类体制机制。

二是建立城市群不同层级政府部门间沟通协商机制,设立专门的联系和管理机构并明确相应职能,建立定期或灵活的重大事项通报、应急预警防范等方面制度。

三是建立引导城市群科学发展的绩效考评机制,制定明确的奖惩标准和办法,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城市群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加快形成及时动态调整和高效反馈机制。四是从战略和顶层设计层面,探索建立城市群城市间合理公正的利益分配、协商和补偿机制,妥善处理整体与局部利益,为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提供长远体制保障。

⑥ 建立规范引导城市群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体系

随着城市群发展配套体制机制的探索和改革,应在每个不同阶段制定分类的针对性政策,一方面促进配套体制机制的优化调整和发展成形,另外一方面也推动城市群的发育成熟和功能完善。

一类政策是关于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包括征地补偿标准、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等方面,切实为城市群发展创造集约化资源利用和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环境保障。

一类政策是关于产业发展和布局领域,包括城郊和都市农业发展、工业集中布局和转移、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等方面,引导促进城市群建立产业集群和链条上的关联配套,减少相互间产业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提升城市群产业体系核心竞争力。

一类政策是关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发展领域,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均等化,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交通、通讯等服务同城化,社会管理、生态环保一体化等方面,为城市群新型社会形态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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