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冯先生:我在2010年买了一套期房,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今年8月交房。但是到现在开发商都一直没有交房,而且据我所知,他们现在还没有办下来土地使用权证,我该怎么办?
仍在租期的厂房要拆原有合同是否有效
王先生:几年前,我租了原单位的一间厂房,租赁合同签了20年。但是没多久,原单位就被收购,紧接着面临的就是我租的那个厂房要拆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当初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周律师: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你租用的厂房虽被收购,但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开发商一直未交房我该怎么办
冯先生:我在2010年买了一套期房,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今年8月交房。但是到现在开发商都一直没有交房,而且据我所知,他们现在还没有办下来土地使用权证,我该怎么办?
周律师:你的情况,开发商属于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而违法销售房屋,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开发商应返还你的购房款,你因此遭受的损失可要求对方赔偿。
以下为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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