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抛出“小产权房将不会合法化”的言论,同月国土部也针对小产权房出台了行政措施。
5月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抛出“小产权房将不会合法化”的言论,同月,国土部也针对小产权房出台了行政措施。这让小产权房建设者意识到:政府对小产权房的治理将越来越严厉。
小产权房,主要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开发建设,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小产权房的问题在于,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建筑将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与一样,小产权房问题在我省也普遍存在。此前,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对小产权房治理一直未曾“松口”,但民间不时冒出小产权房“要开放”“将解禁”“合法化”等传闻。时至今日,小产权房仍有继续扩张之势。
一路违章
小产权房从诞生起,就在违章上路。国家从未给其“名分”。
对于小产权房的存在,有人说缘起于政策的“漏洞”。1993年国务院施行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相关审批程序办理。
直到1999年政策才开始“补漏”。当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出台,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当然,这不是根本原因。“只要土地性质不变,小产权房迟早要出现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必然要推进到城乡的接合部。修路、盖房子,总不能越过农村,只能在农民的土地之上建城市。”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后杨伟鲁说。
拿太原市的亲贤村来说。1996年时,这个村周边是大面积的耕地。之后,随着太原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奥林花园、世界贸易中心等高楼拔地而起。如今,亲贤街已经成为省城重要的商务区域。同样,随着太原城市的扩张,城北的太钢附近、城西的西矿街以西、城南的晋祠路、晋阳湖周边,以及城东南的太榆路上,小店区的北张村往南,建设路铁路线以东等区域的城郊接合部,成为了小产权房的集聚地。
小产权房的产生本就是错,为何扩张的脚步从没停止过,越建越多呢?没人回答,也确实不好讲。政府这边不断叫停,小产权房的建设者那边依旧我行我素,单纯的“禁止、不准”,却无法对小产权房起到作用,予以根除。
如今,这个错误也不知该算到谁的头上。
错爱难拒
对于小产权房,人们并不是没有理智。在住房改革之初,“大红本”是人们进行房产交易时十分看重的一个条件。那时的小产权房市场并不热闹,其中多数用于“城中村”村民住房安置。
但2002年以后,随着房价的上扬,小产权房市场一改冷清场面。“由于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直接建设,价格的优势来源于土地成本低。”联丰集团(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姚发兴直接点出小产权房价格便宜的主因。
价格“洼地”,为小产权房发展推波助澜。从杨家峪高速路口进出太原的司机都有这样的印象:近3年来,这一片盖起大量的楼房。记者一路看到,矗立在两旁的几幢6层楼房已经完工。这里的售楼人员说“未来还将开工,工程进度很快”。
在小产权房的交易中,还有着内部的“君子”协定。小冯在太原小店区北张村买下一套小产权房,在物业公司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再付给物业公司1000元交易费,房子顺利成为小冯的。“我们为业主办理产权证明,是需要当地村委会盖章的。”北张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交易的有效性。
从小产权房的建设到销售,再到二次交易,所有过程并没有任何磕绊。谁还能不向小产权房“示爱”呢?
从2004年起,国土资源部就明确禁止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建设部还多次进行“小产权购房风险提示”。但结果,“打不死”的小产权房一处接一处地出现。小产权房异常的热闹,也推高了价格。2006年,在太原市东太堡“龙鼎花园”的房价大约1800元/平方米,而现在已经上涨到了3500元/平方米。
“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了,小产权房错误表象下还有更多的启示。首先是它打破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有利于抑制地价虚高。二是价格便宜,的确为那些低收入家庭降低了城市生活成本。”杨伟鲁的话含义深刻。
重重阻力
可以肯定,国家“封杀”小产权房,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耕地。
“打破供地垄断也许是改革的方向,但就目前来说,在利益的驱动下会造成建设用地的无序和失控,不利于耕地保护。”山西财经大学教授靳共元说,“同时,小产权房会不会打乱了城市规划,也是一个令人担心的问题。当然,小产权房也规避了很多税费。”
但在不同利益群体的眼中,人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对购买者小冯来说,他觉得房价这么高,是政府垄断了建设用地供给造成的。“太原市拍出的天价土地还少吗?最终都要由消费者埋单。可我们的收入确实买不起,生活总得有个住处吧。占用耕地我也不主张,可你得拿出不占用的办法来,不能‘政府生病、百姓掏钱’。”
对于开发者来说,一位城中村的干部的话不无道理,“乱建乱盖也不是小产权房独有的,国有土地上违章建筑也不少见。如果村集体真的不按‘城市规划’开发建设,可以依法查处或拆除。如果是城市规划部门执法不严,就应该另当别论。”
不管怎样,如果将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那么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无疑可以被视为“违章建筑”。
该拆?走进太原市东太堡村的房地产开发现场,任何人都会问,这能拆得动吗?几十幢楼房已经拔地而起,在建的还在日夜兼程。同一地段能以40%~60%甚至更低的价格就圆了住房梦,为什么不买呢?一位住户说,“他们既然能建得起这么多楼,政府要管早在建设期间就管住了,我又何必担心。”至于针对没有房产证可能遭遇无偿拆迁的疑问,很多人的答案脱口而出,“这里有上百幢楼房,总会有个合理解决的办法吧?”
从实际情况来看,购买者多是经济收入不高的百姓,再加上人们法不责众或者说法难责众的社会心理,想要纠正小产权房所犯下的错误,障碍重重。
该改?答案肯定的。可怎么改,至今没有一套有效的细则出台。在变化的是,越来越多的人正加入到购买小产权房的队伍当中。而越往后,治理的阻力也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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