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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太原楼市出台哪些政策!你有资格买房吗?最低首付多少

太原特价房 2018-09-28 09:25:01

近期不少网友问道,现在是不是买房的好时机,还是说等明年再说?其实,如果是首套置业的刚需,只要有适合自己的,请尽快上车。如果是投资,则要擦亮眼睛了,切勿盲目乱买,尽量挑选大品牌、好地段、等主城区优质楼盘。虽然各方开始唱衰楼市,但依然有不少新人开始准备进场。现在给大家盘点了一下2018太原的购房政策,供大家参考!

2018年7月 太原开启住房限购政策

一、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对拥有1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城六区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六区限购1套住房。

对拥有2套以上(含2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拥有1套以上(含1套)城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六区内购买住房。

二、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

(一)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山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

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偿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

购买首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1.1倍计息;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关于调整住 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规定执行。

(三)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管理,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清嫩管理。加强存量房契税、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交易税收的管理,确保差别化住房税收政 策露实到位。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加大投机投资性购房的交易成本。

三、控制现房短期交易转让

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可交易转让。拆迁安置房首次上市交易,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和转让、管务纠份房产转让,及居民实际入住多年因开发企业间题和历史遗留间题延误办证导致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不足2年的,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四、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

(一)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土地成本、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或 本项目前一期实际成交价格。对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明显悖离土地成本、开发建设成本的开发项目,暂缓核发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市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的指导,加强商品住房价格成本核算,引导企业理性定价,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商品往房销售价格经审核备案时,原则上不予受理上调备继价格的申请。

(二)实行商品住房销售房源价格公示、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源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并明示不涨价销售的承诺。全部准售房源必须一次性对外开盘销售,不得采取分批、分次开盘等方式捂盘惜售。商品住房售楼场所醒目位置必须放置标价牌、价目表和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 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加强全装修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管理。全装修酌商品在房要将毛坯价格与全装修价格分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全装修商品住房在办理预售前未明 确装修价格的,不予办理预(销)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场所醒目位置,将毛坯价格和全装修标准、价格予以公示。鼓励推行全装修商品住房菜单式装修管理,开发企业可推出分级装修方案供购房人自愿选择,网签合同中要明确毛坯单价、毛坯总价和全装修总价,网签合同签订后与购房人另行签订装修合网。

(四)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在销信商品住房时,不得强制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住房附属设施,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咨询费、代理费、团购费、会员费等,变相抬高房价。

五、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

(一)按制商品住房市场供应节奏。建立商品房预售许可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严控高价位商品房入市,鼓励低价位商品往房入市。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时低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价格和本项目前一期实际成交价格的申报项日、按“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工程进度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地上一层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条件审批。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不同时低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价格和本项目前一期实际成交价格的,按“完成建筑物主体工程三分之一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条件审批。

(二)加强商品住房网签管理。商品住房网签密钥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开发企业不再自行网签。具备网签条件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十日内到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加强商品房销售数据监测,建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及平均价格日监测制度,成交价格异常上涨时,可对高价位商品住房网签备案进行控制。对低价位商品住房项目加强服务,及时办理网签备案。

严控商品住房价格不合理上涨。网签价格不得高于明码标价,对于超出明码标价的合同不予网签,对开发企业实际销售价格 高于备案价格或擅自提高销营价格的,一律暂停项目网签,暂缓商品住房的预售许可手续办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已网签备案的期现房不得交易。存在法院预查封、查封、银行抵押等网签备案不能注销情况的合同备案,不予撤销。存在明显炒房行为的合同备案不予撤销。

六、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一)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源头调控作用。结合本市 实际情况,适度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并加快供地节奏。尽快编制完成《太原市住宅用地供应中期 规划(2019-2025年)和三年滚动计划(2018一2020年),并向社会 公布。

(二)建立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严格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加 强商品住宅用地成交价格的控制,按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明确地块公建配套,合理设置商品住宅用地的挂牌起始价、指导价和限价,控造价、防地王、降过热,对商品住房价格 进行调节,稳定市场预期。

(三)加强用地监管。开发企业取得出让土地后,须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已开工的她块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 给。对未按时开竣工,闲置、故意囤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违规 行为,按规定采取收取违约金、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 限制参与市场竞买、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依法处置,并记入房 地产企业信用系统和土地市场诚信系能

七、加大市场供应

(一)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 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建就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 的住房制度,把加强近期调控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明确 住房发展重点和工作任务,通过规划统筹土地、资金等要素配置,有针对性低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调整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资金等要素配置,有针对性的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构建符合本市实际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二)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制度,从 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多方培育供应主 体,依托现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组建住房租货企业,鼓励房 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开展规模化租货经营。多渠 或筹集房源,协调、引导企业建设、改道、收购(长租)一批房屋作 为租赁住房房源。建成市、县两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并投入 使用。完善市、县两级住房租货管理和服务机构网络、逐步形成 市、县(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网格化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 体系。

(三)加大城中村、糊户区改造力度。加快改造进度,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原则上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化安置为辅,对城六区棚改货币化安置取消考核要求。

八、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 构违规预(销)售商品住房,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款等费 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承诺投资回报、发布虚似房源信息、代理 不符含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强制提供代办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整处。市发改部信意息查处哄抬房价、顶风涨价、不明码标价、超出明码标价销售、超出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 为,市房产部门重点责处违法销售、捂盘惜售、违规代理等共法违 规行为,市工商部门重点查处房地产行业格式合同违法、发布传播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部 门重点查处承诺投资回报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 为。

(二)加大惩处惩戒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 业和中介机构,通过警告、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其及时整改。对 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其违法违规 行为记入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列入企业信用信意公示 系统,按国家31部委《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予以惩戏。

对出具虚假证明协助购房人确取购房资格的工作人员由纪检 监察机关依法处理。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 房。对教唆、协助购房人需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 构及其从业人员,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有关部门要采取停办 手续、降低资质等措施给予严厉处罚,涉媒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 处理。

九、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

大力宣传我市房地产市场测控政策措施,宣传住房保障工作 进展和成效,向社会传递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整、力度不减弱的决 心。加强正面宣传和其他引导,合面、准确、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 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形或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 你本负面刻情监题,究则和处置机制,时间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制造市场恐慌,歪曲事实虚假报道、借机恶意炒作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 首付款比例由之前购房合同总价的20%调整为30%,贷款利率由之前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85倍调整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倍;

二、对于贷款购买1套住房后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 首付款比例由之前购房合同总价的30%调整为40%,贷款利率由之前不低于基准利率调整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对于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建议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各成员单位可结合客户的贷款情况、信用状况、收入水平及其他因素具体确定实际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但不得突破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新标准执行。

哪几类人可以申请人才落户?有没有年龄限制?

★没有年龄限制的:

1、留学归国人员

2、博士研究生

3、硕士研究生

4、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5、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

★有年龄限制的:

1、本科学历(45岁及以下)

2、大专、中专学历(40岁及以下)

户口可以落到哪里?

1、派出所人才集体户(不需要和工作、居住地址挂钩,想落在太原市任何一个派出所都可以)

2、单位集体户(需要工作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

3、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就是自己的房产,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网签合同)

4、亲友家庭户(需要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说明)

什么是人才集体户口?

人才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口

人才集体户口,就是太原每个派出所单独设立的集体户口,不是挂靠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

网上能不能办理落户?

不能。需要本人带齐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落单位集体户口、亲友家庭户口、本人房产户口的,需要到对应的派出所办理。

落太原市派出所人才集体户口的,可以到太原任意派出所落户。

1、落人才集体户口需带哪些材料?

★国内毕业,落派出所人才集体户:

1、申请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留学归国,落派出所人才集体户:

1、申请人身份证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及以上等级技能人才条件申请的,需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落单位集体户口需带哪些材料?

参照条的分类和材料,加一份:

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3、落本人房产户口需带哪些材料?

参照条的分类和材料,加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4、落亲友家庭户口需带哪些材料?

参照条的分类和材料,加两份:

1、亲友家庭户口簿

2、户主同意落户书面说明

落户流程:

1、本人带齐材料,到派出所户政窗口绿色通道,当场审核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2、本人带《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本人带《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太原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高中毕业能不能落户?

阿蛋两次打电话到不同派出所咨询,都告知不能落户。

落集体户口有没有户口本?

落集体户口,会有一张户口卡,上面就只是本人那一页,没有户主。日常办事使用户口卡就行。

山西省内毕业和省外毕业有没有不同?

没有。

应届生暂时还没领到毕业证怎么办?

暂时没有关于这种情况的办理方法,同学们可以稍等几天,拿到毕业证再办落户。

关于补贴的各种问题?

暂时没有关于各种补贴情况的细则

1.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需要按照住房消费行为的品种支付给银行账户!2018年9月30日后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不再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

2.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已全额付清房款的购房职工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以网签时间为准)

3.停止受理本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行政辖区范围外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

4.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已按揭贷款签署协议时间为准)

5.停止办理2018年9月30日后已完成交易过户的六城区范围内二手房贷款申请

另外,8月20日起,太原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 异地购房不得提取。

8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等国家房地产调控目标,太原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太原市公积金用户异地购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规范改进提取政策

据介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偿还本市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他政策规定,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或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等互联网渠道申请办理。

非本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身份证、购房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购房地一致的户籍证明、结婚证(购房人户籍地与购房地不一或者配偶申请时提供)以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配套银行卡的原件。

非本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偿还户籍地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借款合同、最近12个月的还款凭证、身份证、借款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贷款地一致的户籍证明、结婚证(借款人户籍地与贷款地不一致或者配偶申请时提供)以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配套银行卡的原件。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调整后,缴存职工在本市和户籍地以外城市发生的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偿还住房贷款的行为,不得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原来的政策是,缴存职工在范围内买房和还按揭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现政策调整为只能在太原市范围内或者户口所在地范围内买房和还按揭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优化提取审核流程

鼓励缴存职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和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等互联网渠道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缴存职工通过柜面办理提取业务,申请资料齐全真实的,即时予以办结。需要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同时,加强对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申请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力度,经现场审核,确实无法判定真实性的,可以向购房地或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协助核查。

收紧异地接续手续

放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的申请条件,即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取,应当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身份证以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配套银行卡的原件。

此外,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条件也有所调整,缴存职工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才可以申请将原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和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等互联网渠道申请办理。原来非太原市范围内户口的职工,在离职后是直接可以提取公积金或者转移到新单位的,现政策调整为满半年后才能办理提取或者转移。

一、严格执行省城调控房价有关政策,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至30%,同时为满足职工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的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与缴存年限挂钩,贷款额度恢复到100万元。

二、在借款人选择自然人阶段性担保方式时,如在原有自然人阶段性担保方式规定的条款内,可选择距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且在省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采用职工阶段性信用担保方式。具体为:借款在50万元以内的,须选择2名职工作为担保人;借款在50万元以上的,须选择3名以上职工作为担保人。采用职工阶段性信用担保方式时,取消担保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是申请贷款额10%以上的规定。

三、本着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理念,后转入我中心的缴存职工且连续足额缴存不足6个月的,可由原缴存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如原缴存公积金管理机构拒绝为职工出具相关证明的,经我中心审核情况属实的,职工可在省直中心领取统一制式证明材料,由原缴存单位盖章确认后,可合并接续计算缴存时间。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为:借款人为单身的,以本人的购房类型贷款次数计算,借款人已婚的,以夫妻双方购房类型贷款次数计算。本次贷款前是否有过省直中心以外的购房类型贷款,以本人征信为准。同时,须由本人做出书面承诺,不得向第三次(含)以上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五、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直接持省直中心认可的相关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该条款设定缓冲期,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并符合省直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时间限制。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时间按照购房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签署时间确定。

六、缴存职工在2018年9月30日后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和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缴存职工9月30日后购买住房并已经全额付清房款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了维护缴存职工权益,避免政策给调整前已经按省直中心原执行的政策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带来不便,我们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设定缓冲期,9月30日以前全额付清房款购买住房、同时购房时间在贷款申请之日前三年以内符合省直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购房时间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七、已在省直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小微企业职工,在还款期间,如该企业公积金发生断缴,省直中心通知(电话或书面)缴存单位在一个月内进行全额补缴。如在一个月(30天)内仍未进行补缴,按照7月20日住建部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培训会上的要求,该单位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次月起将调整至届时的商业住房贷款实际执行利率。该单位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期间已交纳的商业住房利率与住房公积金利率差额部分不予退款。如原单位拒不执行补缴的,借款人可按现工作单位在省直中心开户后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也可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八、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关联政策。

9月27日凌晨,美联储货币政策委员会FOMC宣布加息25个基点,将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区间上修至2%-2.25%,创2008年以来,这是美联储今年第三次加息,也是2015年12月开启本轮货币政策紧缩周期以来的第八次。本次美联储宣布加息后,我国央行并没有在时间内随后跟进。大家的月供暂时不变,兜里的钱算是保住了!但是近期,楼市各种“唱衰”不断,许多人不禁要问,接下来楼市政策会放松吗?太原限购会取消吗?

楼市下行≠房价下降

太原市场经过洗礼,近期,这一波疯狂的行情浪潮逐渐退下,购房者不再盲目疯狂买房,潮水褪去,谁在裸泳,一目了然。打折优惠,送装修低首付,送车位等营销手段开始层出不穷。

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楼市下行≠房价下跌。楼市下行的初期,房价已经到达了高位,因此去化会慢一点,个别楼盘释放一些优惠,但相比之前价格依然会是高位。话虽如此,但当下的形式其实格外严峻,去杠杆,融资困难,开发商未必能撑太久!

从以往的调控来看,按照惯例,十一长假前后会来一波政策,如果今年是按兵不动,则今年基本上各方面都稳定了,如果有动作,则可以表明接下来的市场方向,让我们一起来拭目以待吧。

现在想限购取消,还为时尚早,你认为了?欢迎留言讨论!

(本文综合整理来自太原房天下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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