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基本服务全覆盖

  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我省在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健身、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

  同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

  人居环境:“四大工程”提高生活质量

  我省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和环境提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大工程”,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以加快城市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公共停车场、集贸市场建设,与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推进城市安居工程;加快城中村改造,同步完善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容貌,推进环境提质工程。

  教育事业:发展有质量的公平教育

  促进教育公平。主要措施包括: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支持民办园提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现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均衡、办学水平相当等。

  提高教育质量。主要措施包括:适应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深化课程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等。

  我省将把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通过打破城乡分割、地域分割和身份界限,我省将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所有劳动者的全覆盖。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收入分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

  我省将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低工资增长机制,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劳动报酬增长制。具体措施主要有,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协商确定机制、工资收入合理调整机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制等。

  同时,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适时适度调整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措施。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健全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城镇贫困家庭和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完善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

  健康水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

  我省将打造健康山西,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力争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展服务项目。全面推进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同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以居民健康卡“一卡通”为切入点,构建融线上线下防病治病、健康管理和全民健康服务为一体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应用体系。

  人口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全面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家政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形式、多层面的居家养老服务渠道。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式发展,建立“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开展适应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法规,加大对生活困难老人的救助力度,做好对失能、失智等困难老人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