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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村在建加层建筑全部停工 已通知租客搬离

生活晨报  2014-09-25 08:13

[摘要] 9月24日18时许,记者再次来到省城小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小马村,发现前一天见到的19处在建加层建筑均处于停工状态。

9月24日18时许,记者再次来到省城小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小马村,发现前一天见到的19处在建加层建筑均处于停工状态。

24日,本报以《记者走访小马村6条街巷 发现19处加层建筑》为题,对小马村内的民房加层情况进行了报道。当日18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小马村,发现19处在建加层建筑均无人施工。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村里贴出了政府通知,让停止加层改建。

记者在一处围墙上见到了《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严厉查处宅基地翻建超高乱建的紧急通告》(以下称《通告》)和《关于立即撤离在建宅基地建筑范围内人员和设备的紧急通知》(以下称《通知》)。前者由太原市小店区政府印发,后者由小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印发。

《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违法占用土地、擅自开工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占用和施工。对违法建筑,限期由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将依法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供水、供电部门为违法建设提供用水、用电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供水、供电部门接到相关执法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应依法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对于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的界定,《通告》明确:1998年以前有批准文件,并与批准文件核定的建设面积、层次相符的宅基地上房屋建筑;2006年8月12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紧急通告》发布前,核定的宅基地二层以下(含二层)房屋建筑为合法建筑。其余视为违法建筑。

《通知》则要求:在建宅基地的所有建设设备、施工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并停工;凡加层改建的宅基地仍居住在内的人员及经营户人员立即全部撤离,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记者从村民口中得知,村里所有加层改建的楼房均已停工,相关房东已开始通知租客搬离。

24日18时20分许,小店区政府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部门已按照《通知》及《通告》的要求,叫停在建的加层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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