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项目用地位于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原则通过用地预审。
山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山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本单位使用的出让工业用地(并政地国用[2011]第00173号)进行居住兼配套公建项目的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4.11万平方米,总投资39340万元。
项目用地位于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原则通过用地预审。
二、项目拟建位置万柏林区铝厂巷41号,拟用地面积约3.8856公顷,为存量建设用地。
三、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用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5%。
四、山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依法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使用土地的依据。
五、项目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备案。
六、山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
七、山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环境保护的审批或前置备案登记手续。
八、本预审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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